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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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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张盟燕等5人退学处理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3-12-26 访问:

为规范学籍与学生管理工作,积极落实学生学籍管理工作,参照《贵州省中等职业学生学籍管理细则》《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文件规定,各系部对全体学生进行了学籍清查,清查中发现张盟燕等5人违反了相关规定,需进行退学处理,具体情况如下:

一、中职学生张盟燕同学在校期间多次违反校规校纪,且于2023年12月1日离校至今未返校,根据《贵州省中等职业学生学籍管理细则》中第七章第三十八条,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经批准,可劝其退学或准其退学,并通知家长(监护人)或有关单位,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。“(六)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者”应予退学。2021级计算机1班王瑞祥、胡晓宇两名同学因在实习期期间未提交实习相关资料,违反了《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实习学生管理规定》,根据《贵州省中等职业学生学籍管理细则》中第八章第四十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:“(四)违反校纪校规,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、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合管理秩序,侵害其他个人、组织合法权益,造成严重后果者”应予开除学籍处理。以上3人经班主任与学生本人及家长沟通,均已知晓且同意清退处理,且中专部办公会讨论通过。

二、高职学生张硕违反了《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生管理规定》(院字〔2021〕76号)文件规定的第四十二条 学生(不含应征入伍者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应予退学的相关条款(具体内容见附件)。经过班主任与学生及家长沟通核实,学生和家长同意退学,且系部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。

三、高职应征入伍学生姚路主动申请放弃保留学籍按照退学处理。经过班主任与学生及家长沟通核实,学生和家长确认退学,且系部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。

现将退学处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),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需要反映情况的,请以真实单位信息或者姓名向教务处电话、书面反映或者面谈。

联系人:代老师,联系电话:0851-88636919,联系地址:知行楼A403办公室。

附件:贵州装备制造职业退学处理学生明细

贵州装备制造职业教务处

2023年12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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